目 录
前 言. 1
一、孵化器发展概述. 2
1、国内外孵化器的发展概述. 2
2、杭州市孵化器发展概况. 4
二、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内在机理研究. 6
1、概念界定. 6
2、功能融合. 7
2.1政府主导孵化器的功能. 8
2.2企业内部孵化器的功能. 9
2.3两者融合后派生出的全新功能. 10
3、内在机理. 12
三、杭州市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发展现状. 17
1、杭州市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现状. 17
2、杭州市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有利条件. 20
四、杭州市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存在的问题 22
1、政府对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扶持力度不够. 22
1.1针对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政策还不够到位. 22
1.2对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发展方向缺乏引导. 23
2、孵化器的母体资源没有真正和被孵企业共享. 23
2.1管理和服务模式落后导致资源共享困难. 23
2.2缺乏对被孵企业在企业资源方面的共享. 24
2.3缺乏对被孵企业在企业运作方面的专业指导. 25
3、被孵企业没有和母体企业形成真正的联盟关系. 25
五、杭州市发展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对策建议 26
1、政府加大对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扶持力度. 26
1.1政府应推出针对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倾斜政策. 26
1.2政府对各类不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实施分类管理. 27
1.3政府牵头建立孵化器联盟等交流平台. 27
1.4政府应引导专业特色孵化器向产业集群方向发展. 28
2、孵化器母体企业和被孵企业真正形成联盟关系. 28
2.1培养创新主体,建立企业联盟. 28
2.2充分共享母体资源. 30
2.3寻找有效的价值增值模式. 34
六、展望. 35
结 束 语. 36
参考文献. 37
致 谢. 39
前 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经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平台,成为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企业家、加快技术创新、推动科技与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近年来,国家科技部、浙江省及杭州市等各级行政机关相继出台了多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政策。实践证明,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区域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了科技型小企业的集聚,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加速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和建设,对构建国家自主创新体系,推进经济和科技的全球化进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但是,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在政府专门机构——国家科委火炬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下发展起来的,具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旨在探讨经济发展新形势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种崭新模式——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在杭州市的发展道路。这种模式的孵化器本身尚缺少成功经验可供直接借鉴,特别是结合杭州市的产业发展特点更无成熟经验。因此,客观分析孵化器的发展背景,把握杭州市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现状,剖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方向且具有杭州特色的新型孵化器发展道路,借以加快杭州市区域经济的发展,是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孵化器发展概述
1、国内外孵化器的发展概述
世界上第一个孵化器诞生于1956年美国的贝特维亚,是全球孵化器事业的开端。当时建立孵化器的目的是为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对处于初创状态的小企业提供全面的发展支持。国外孵化器发展以美国最为典型,大体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帮助企业组织的创立为目的的发展阶段,大多以非盈利机构和混合型孵化器为主;第二阶段的表现是强调孵化器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提高企业孵化项目的效率;第三阶段随着孵化器的创业服务功能得到加强,进入孵化器的企业化经营阶段;第四阶段是创业投资发展阶段,增强了风险投资功能培育,开始出现创业孵化集团。国外孵化器的发展演进,无论是政府角色、法制环境、企业化运作还是风险投资,都为我国孵化器发展提供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在我国,孵化器产生的背景和美国有相似之处,也是作为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措施之一而出现的。1987年6月7日,中国第一家孵化器“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宣告成立。1988年8月,中国决定开始实行专门为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而设立的“火炬计划”。在该计划中,国家把建立孵化器——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列为重要的内容。最初孵化器发展大多都是综合性的,孵化器的产生背景决定了早期孵化器的盈利属性远远小于社会公益属性。
我国的孵化器发展具备与科技发展密切联系的特征,绝大部分孵化器都是科技型的,因此被称为科技企业孵化器。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最初走出去的是一些学者,考虑到我国要实现较快的发展速度,应该把技术和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反映最快和最敏感的也应该是在科技部门,因而引进更多的是与技术相关的方方面面。这样造成了在我国孵化器首先接受的是科技部门而不是经济部门,后来也一直在科技部工作的推动下发展。经过科技部门、各地创业服务中心的艰苦摸索和不断进取,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并开始呈现多种形态,开始朝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特色专业化、形式多样化和组织网络化等方向发展。当前我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处于典型的综合性孵化器向多种类型的专业孵化器发展的转型时期。
在这种背景下,各省市纷纷尝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通过有偿服务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积极探索建立高新技术的风险投资机制,同时也催生了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就是企业自己办专业特色孵化器。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将一种全新的运作模式带入孵化器产业,实现了从体现政府行为的高新技术创业园向体现企业行为的新型孵化器的突破。大型企业在参与孵化器的运作过程中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既有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也有助于技术创新项目的迅速商品化。同时专业特色孵化器在培育在孵企业时精通其所在的行业和产业,能较容易地辅导在孵企业成长并实现专业化分工的规模效益。
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到今天,已经不能单纯从形式上而应从本质上来理解它。孵化器本质上是一种机制,孵化机制就是通过提供一系列新创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种支持和资源网络,帮助和促进新创企业成长和发展的运作机制。科技企业孵化器没有固定的模式和形式,寻找最适合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特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模式是发挥孵化器积极作用的关键。
2、杭州市孵化器发展概况
近年来,国家科技部、浙江省及杭州市等各级行政机关相继出台了多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政策。杭州市是国家科技部批准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十分重视,市委王国平书记专门就孵化器建设提出了“增加面积、完善功能、培育特色、争创一流”的总体要求。杭州市还专项制定了《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在2004年底出台的市委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一号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又提出了鼓励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各项新举措。除此以外,杭州市科技局、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今年6月刚刚成立的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在支持和扶持高科技企业和技术创新企业的健康发展中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与投资环境下,杭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数据来源:杭州市科技局
数量上,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从2000年的6家增加到了2004年的24家(如图1-1所示),呈现出数量逐年递增的趋势。
数据来源:杭州市科技局
孵化场地上,2000年孵化场地面积仅为3.65万平方米,而2004年的孵化场地面积一跃成为34.4万平方米(如图1-2所示),是2000年的九倍多,为更多的在孵企业提供了共享空间。
数据来源:杭州市科技局
在孵企业总数上,2000年在孵企业总数仅为247家,到2004年已增长到1041家(如图1-3所示),年均增长率达43.3%,越来越多的在孵企业进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由此可见,杭州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内在机理研究
1、概念界定
所谓孵化器是指对企业进行培育并提供企业发展所需各种服务的机构。这一概念的提出在国外不过一二十年的历史,在国内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我国,政府主导孵化器(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是由各级政府科技部门主导建立的,通过提供一系列新创企业发展所需的管理支持和资源网络,帮助和促进新创企业成长和发展的新型组织形式。它是一种“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运作方式,这种孵化器主要是综合性的,缺乏专业化优势和市场化机制。企业办内部孵化器专指企业内部孵化新业务和新技术的机构,它只是一个职能单元,主要体现专业化和市场化优势,但由于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在机制上缺乏约束和激励性,因此难以利用各方优势实现功能的放大。而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则是行业中的领袖企业利用自身的专业化优势,通过积极培育一些与自身行业相关的新业务形成一种产业联盟,最终建构具有产业特色的区域产业集群雏形的独立组织。它的基本运作模式是企业为主、政府支持、市场驱动,具有很强的专业特色。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更强的人才、技术、管理、市场等资源的整合能力与效率
(2)孵化成功率高,有效地提高孵化器的专业化水平
(3)有利于吸引本专业范围内的优势项目,有利于聚集本专业领域内的优势力量,有利于形成本地区特色的产业集群
(4)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资源与企业资源的对接和整合
(5)利用行业经验,减少创业者的创业投入,降低创业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需要一定的创办条件:首先,创办企业的核心业务和投资概念必须是清晰的。因为随着企业的不断扩张,具备清晰核心业务与投资概念的企业更容易得到市场的认可;其次,创办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产业(行业)地位和实力。处于行业领袖地位的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为在孵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市场信息和行业信息,使在孵企业能够坦然面对市场经济的挑战。同时这样的企业通过创办孵化器可以延伸产业链,扩大产业范围,进而更多更快地掌握一些核心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非行业领袖地位的企业很难做到这些;第三,通过创办专业特色孵化器,不断培育新业务与新项目,具备构建区域产业集群雏形的可能性。如果创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那么很可能难以找到孵化器的盈利点,不能对企业、行业、产业产生提升作用的孵化器是没有长期效益的。
2、功能融合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将政府主导孵化器与企业内部孵化器两者的功能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如图2-1所示),因此政府、企业及在孵企业都能从这种孵化机制中获益。
图2-1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功能示意图
从图2-1可以看出:
2.1政府主导孵化器的功能
政府主导孵化器的主要任务是培育在孵企业,它致力于帮助创业者解决企业创立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1)提供场地:政府主导孵化器可为在孵企业提供较低租金的孵化场地和共享设施并提供相关物业服务,尽可能降低初创企业的成本;
(2)履行部分政府职能:政府主导孵化器具有较明显的行政特色,它的主要目的是扶持新创企业并促进其快速成长,因此必须对在孵企业进行相关指导,如了解企业真实需求、沟通企业与政府联系等;
(3)提供财务法律等方面的服务:政府主导孵化器除了为在孵企业提供场地物业等基础服务外,还可以为企业代办设立手续,提供财务、法律、管理等相关服务平台;
(4)落实优惠政策:政府主导孵化器中政府作用体现比较明显,政府将给孵化器和在孵企业以各种优惠和资助,并提供相关的公共平台。如税收减免、房租优惠、直接的创业资金资助、提供试验平台等。
政府主导孵化器一般愿意接收任何行业有发展潜力的新创企业入驻,并追求在孵企业的高速发展。近些年来,它更加注重自身建立或利用科技园区的中介服务网络,为在孵企业的发展配置各种创新资源,特别是风险投资方面的重要资源。
2.2企业内部孵化器的功能
企业内部孵化器的主要任务是培育企业未来发展所需要的新技术与新业务,待孵化成功后,可以将新技术和新业务充实到企业原有的业务或机构中去,也可以专门成立新公司经营该技术或业务。企业内部孵化器是企业为了长期健康发展而孵化新业务、新技术与新项目的一个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职能机构,它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1)技术基础:共享企业原有的各项技术资源与能力;
(2)研发平台:利用企业原有研发平台辅助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
(3)营销渠道:孵化成功的新技术和新业务可以通过企业原有的营销渠道进行相应的推广与宣传;
(4)客户关系:依靠企业原有的客户关系进行推广;
(5)产业支持:依赖企业在产业(行业)中的领袖地位和其所具备的产业背景,使孵化的新技术与新业务更具专业性。
企业利用自己所拥有的各种资源条件,采用灵活的管理模式,同时孵化多种新技术、新业务,从而营造一种创业氛围,降低运作成本和风险;同时,通过“孵化新技术——孵化新业务——加大投入发展新业务”这种“分步走”的渐进发展模式,提高新技术、新业务成功的可能性。专业化和市场化是企业内部孵化器最主要的特点。
2.3两者融合后派生出的全新功能
正如图2-1所示,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融合了政府主导孵化器和企业内部孵化器两者的功能,这种融合所派生出的全新功能主要体现在:
(1) 从政府的角度:有利于提高企业孵化成功率,并且有利于形成产业集群。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从成立之初就凸现了专业化的特色。母体公司一般应该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母体公司围绕特定行业领域,在筛选孵化企业时对其业务范围和能力有着明确的要求。一般都会选择和母体企业处于同一产业链中的被孵企业。而且在这种孵化器中,母体公司提供的服务远远超出了传统孵化器中的资金投入、场地、物业和管理服务的范畴。母体公司凭借其雄厚的专业技术基础和产业基础,不仅能为在孵企业提供行业领先的技术、完善的实验测试设备和手段、质优价廉的核心零部件从而促进其研发的顺利进行,而且还能为在孵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其与可靠的供应商建立联系,甚至提供市场渠道或直接的客户,这样不但大大地降低其商业化中的风险,提高孵化的成功率,而且进一步有利于围绕母体企业形成一个真正的产业集群。从而对地方区域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2) 从在孵企业的角度:能够和母体企业形成联盟关系,从而在原有的政府支持之外还能获得母体企业的各种资源支持。
在孵企业可以充分共享原有企业的技术基础、研发条件和营销渠道等资源,从而大大降低了在孵企业初创期的成本与风险,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孵化成功的概率。
政府主导孵化机制中,政府的功能是制订宏观经济政策,定位于着力创造良好的体制条件和综合创业环境,引导和推进孵化器的发展。企业内部孵化机制中,作为创业服务的助推器,企业内部孵化器为在孵项目提供基于内部资源的全面而优良的创业服务。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对两者功能进行了有效的融合,从而体现出其突出的功能优势:
(3) 从孵化期母体公司的角度:母体公司可以和被孵企业形成联盟关系,共担技术项目开发风险,同时获取政府的各类支持。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对内承担母体公司(即创办企业所依托的相关产业集团或公司)研发中心功能,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母体公司视情况进行股权投资或只需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贷款,并在新技术、新项目培育成功时有偿转让获得技术,因而大大降低了技术研发的经济风险。并且,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可以同时孵化多种新技术、新业务,因而实际给母体公司提供了一种hedging的机会,可以在几种方案之间进行权衡做出最优选择,从而提高了研发和商业化成功的整体可能性。母体公司还可以全程关注技术和业务发展的动态,创造和行使推迟或提前投资、变革投资规模等灵活性期权和延续性期权,获得未来投资的机会,从而实现动态调整的渐进式发展战略,减少过早和过高投入的风险。
总的来说,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不仅仅是政府主导孵化器和企业内部孵化器两者功能的简单融合,更重要的是政府与企业之间通过市场形成了一种相互驱动的态势。政府与企业的资源通过市场联合并整合在一起,既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也不是完全的计划经济,而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保证专业特色孵化器运作顺利,重构其微观基础,从租金、增资扩股、参股在孵企业、上市等方面获取回报。良好的宏观环境推动企业的发展,专业特色孵化器与在孵企业营造的有效微观基础反过来又促进宏观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形成双赢驱动的良性发展态势。由于政府支持和企业运作均采取市场经济的手段进行,而不是采取行政命令或不计成本的方式来运作,因此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孵化结果是高绩效、低成本双重驱动的结果。
3、内在机理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之所以存在和发展,是融合了政府主导孵化器和企业内部孵化器的优点,同时在兼顾了政府、创办企业和在孵企业等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探索出来的一种有效孵化机制。图2-2揭示了企业办专业孵化器的内在机理。
图2-2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内在机理图
从图2-2中可以看出,政府、创办企业(即母体依托)、在孵企业三方的利益在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内在机理中得到了有机结合,表2-1总结了三方在内在机理中的功能体现以及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与政府主导孵化器和企业内部孵化器相比的优势体现:
表2-1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内在机理各方功能体现
政府
创办企业
在孵企业
功能体现
政府为专业特色孵化器提供各项政策优惠,而专业特色孵化器利用自身的专业化优势吸引、培育并扶持了一大批产业链上下游的在孵企业,充分营造了创业氛围,有效提高了孵化成功的概率
创办企业为在孵企业提供母体资源共享,而在孵企业反过来为创办企业提供业务与技术的创新源,两者之间形成一种双向的“孵化合作关系”。创办企业依据专业化特点为在孵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服务
在孵企业既可以得到相关的政府优惠政策,又可以共享创办企业(母体公司)的各项资源。对创办企业来说,在孵企业既是新业务新技术又是新创企业,具有双重身份与职能
优势体现
与传统政府主导孵化器模式相比,在提供支持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特色孵化器的孵化机制更为灵活,孵化成果更为显著,更能集中体现政府在孵化机制中的扶持力度
双向的“孵化合作关系”是企业内部孵化器模式中所不具备的。由于创办企业在行业中的领袖地位,其所具备的技术基础、研发平台、客户关系等各项资源基本已经成熟并具有相当的规模,因此具备更强的可利用性
由于服务的专业化,在孵企业所能得到的扶持更加符合其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在孵企业的成长壮大;由于入孵专业特色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基本都属于同一产业范畴,通过培育上下游的新业务和新项目,培育一系列在孵企业,从而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充分发挥产业链集聚效应
由此可见,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将政府主导孵化器和企业内部孵化器不能同时兼顾的政府、创办企业和在孵企业三者的利益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大大提高孵化成功概率,使孵化效益达到最大化。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内在机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参与各方目标趋于一致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是响应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的号召,从企业自身管理与实践的需要出发而创办的。对政府来说,主要是从宏观层面上考虑培育新企业;对创办企业来说,主要是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考虑培育新业务、新技术和新项目。创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企业需要公开企业的公共资源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最大化,明确在孵企业是创办企业现在以及将来的创新源;对在孵企业来说,主要是希望通过共享母体资源得到长足发展。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促使三方的目标趋于一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专业特色孵化器培育出来的新业务可以有几种不同的选择,可以放入在孵企业内,可以创立新的公司,也可以进行转让,这些都是培育新企业或促进在孵企业发展的前提;其次,政府层面关注培育新创企业,但是任何企业都是以业务为支撑的,可以说培育新业务是培育新企业的前提;第三,对于具备鲜明产业特色的企业来说,不断地培育新的业务和项目,不仅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而且有利于围绕企业业务主线扶持一系列在孵企业的成长壮大,最终有利于形成集群优势和区域优势。通过这三方面,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创办孵化器的需求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政府、创办企业、在孵企业的目标更加趋于一致,三者互惠互利,形成良性循环。
(2) 参与各方利益所得有机结合
对政府来说,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可以通过孵化机制协助政府营造创业氛围,通过为在孵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及与母体资源的共享提高孵化成功率,从而放大政府作用,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对创办企业来说,在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模式中,创办企业既能够享受政府相关的优惠政策,也能够寻找到利于自身发展的创新源,还能够通过在孵企业的聚集,初步构建产业集群雏形,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对在孵企业来说,在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模式中,在孵企业可以同时享受政府和创办企业提供的服务。通过政府对孵化器的政策倾斜(或政府直接为在孵企业提供的政策倾斜),在孵企业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资助、减免等优惠政策。而通过创办企业提供的资源共享平台,在孵企业可以一定程度上充分共享母体的技术、研发、客户等各类资源。
总之,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模式下,政府、创办企业、在孵企业等各方的利益得到了有机的结合。同时,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可以同时培育新技术、新业务和在孵企业,也可以享受与政府主导孵化器同样的政策倾斜,还可以充分利用创办企业的各种专业资源,最终实现“1+1+1〉3”的整体效应。
(3) 市场化企业集群的形成
在孵企业入驻时有一定条件,符合条件就可以进入,进入的成本较低。退出时没有障碍,退出成本也较低,可以根据在孵企业发展的需要,选择退出的时机和方式。因此,这种动态组合一方面有利于在孵企业形成一种松散型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联合体,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分析,专业特色孵化器的运作存在一种外在的规模经济性;另一方面,由于同类企业本身存在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通过不断交往、竞争而形成的合作,是一种有发展前途、成本较低、收益最大化的合作,这种竞合互动而成的紧密型企业集群,将导致群内企业的相对灵活性,并能获得比较好的技术溢出效应,比由政府支持的捆绑式的联合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4) 以母体公司为核心战略联盟的形成
由于母体公司挑选在孵企业时带有明确的目的性,而且对在孵企业的开发项目提供指导,因此在孵企业的经营部署具有明显的系统性。在孵企业在自身的成长壮大中也拓展了母体公司上下游业务,或者横向拓展了母体公司的业务领域,形成了以母体公司为核心、在孵企业为补充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战略联盟。联盟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协作紧密、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有效地提高了联盟内各企业在新技术、新业务拓展方面的成功概率,降低了各自的风险。这种战略联盟关系也是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区别于其他科技企业孵化器最显著的特征。
(5) 横向联盟及交叉联盟的形成
各级政府、创办企业及在孵企业在专业特色孵化机制中,通过相互交流,彼此利益实现,形成一种横向联盟。横向联盟能够更好的发挥集聚效应,促进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政府、创办企业及在孵企业在实现跨政府、跨行业的目标中也会形成一种交叉联盟,以实现技术和策略等方面的构想。交叉联盟将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化,从而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三、杭州市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发展现状
1、杭州市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现状
杭州市目前已经拥有以政府为主导和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导的各种类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种不同类型和模式的孵化器具有不同的特色,如表3-1所示。它们的发展经验对于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都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表3-1 杭州市两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比一览表
创办模式
以政府为主导的创业中心模式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模式
发展背景
政府是创业中心发展的主导力量。创业中心可为在孵企业争取最大的政府政策优惠,有效地降低初创型企业的成本与风险
以大型企业为投资主体,运营上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专业特色孵化器与企业自身互惠互利,因为成本和风险的原因,企业运作中不可能供养大批技术人员,而将专业特色孵化器作为企业研发中心的延伸和技术创新的主要平台
融资渠道
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兼顾考虑社会融资,资金实力雄厚
由于政府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认证体系的要求,大部分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难以得到政府资助,主要通过社会融资形式
主要功能
关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型企业与企业家的培育,不以盈利为根本目的,主要担负政府性职能
关注为企业孵化业务和项目,成为企业创新的源头,使孵化器与在孵企业在产业上形成互补支撑。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必须研究盈利,通过孵化器自身的经营以及项目投资的收益来逐步实现盈利的目标
提供服务
大多为综合性孵化器,主要承担常规的提供场地、物业管理、交流培训等孵化服务功能,兼顾行使对企业的融资、财务、法律、营销等一系列增值服务功能
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了解产业发展背景,结合自身市场化运作程度高的特点,可为在孵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在企业盈利模式、资金筹集、行政管理、营销渠道、战略规划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如与政府部门或中介机构合作,引入或增强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如从自身产业发展定位的战略角度出发,严格筛选在孵企业,强化项目投资功能等
按照杭州市科技局的统计,目前全市已建成投入运行的2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中,以政府为主体创办的9家,高校与政府、高校和中科院与企业联合创办的3家,以企业为主体创办的12家,如图3-1所示。
数据来源:杭州市科技局
值得指出的是,杭州市企业为主体创办的1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并非都属于本文研究所涉及的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范畴。本文研究的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必须同时体现企业办和专业特色两大特点。企业办是指在摆脱政府政策不确定性影响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大中型企业现有的资源,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专业特色是指为在孵企业提供专业化的产业服务,从而大大提高孵化成功的概率,并极有可能构建具有专业特色的区域产业集群雏形。因此,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是基于政府与企业功能融合的层面之上的,使政府、企业、在孵企业均受益的一种科技企业孵化器模式。表3-2总结了所调研的几家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的发展现状。
表3-2 杭州市部分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发展现状一览表
名称
拓峰软件
杭康药业
海康数字视音频
集成电路
背景支撑
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
浙江杭康海洋生物医药
浙江海康集团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杭州基地
简要介绍
2004年成立,尚无毕业企业,基本以物业收入为基础,尚未找到合适的盈利点
2001年申报,一直在筹建,收入主要来自杭康的拨款,已有部分项目在下沙产业化
2004年底成立,2005年开始运作,目前已有数个项目在孵化
2001年12月7日成立,科技部资金支持
主要特点
孵化器是研发中心的延伸,与研发中心互惠互利
医药产品周期较长,产业化周期也相对较长
产业集聚的核心影响力,直接为项目孵化的成功提供保证
突出的国家产业支持优势
在孵企业
15家
8家
5家
17家
孵化方式
场内孵化
场内孵化
场内孵化
场内与场外孵化
优势体现
筹建国家863专项
行业背景及产业化条件
创办企业产业地位突出
公共技术平台
发展理念
专业支撑平台
充分调动资源
发展产业化技术平台
在孵企业和项目孵化并举
环境作用很重要
体制机制是关键
政府从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出发产生了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需求,而企业从培育自身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考虑也产生了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需求。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不仅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分担政府的负担,而且可以凭借其灵活的机制、对市场的敏感嗅觉和产业资本的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进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从而实现政府和企业创办孵化器需求的结合。因此,企业办专业特色孵化器是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最具发展活力和空间的模式,也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一种产业自身生命力的体现。